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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我中华的种子牢牢扎根在学生心里 ——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表决通过之际

发布时间:2023-12-14  发布者:云师大二附中

来源:《光明日报》

  88年前,南开大学老校长张伯苓用“爱国三问”点燃了师生爱国斗志。“你是中国人吗?你爱中国吗?你愿意中国好吗?”铿锵有力的叩问,激励着亿万青年发愤图强。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为什么要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怎样贯彻落实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校和家庭如何形成合力?

  润物无声,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

  青山环抱,红楼矗立。走进陕西照金北梁红军小学,教学楼上“托起明天的太阳”几个红色大字格外惹人注意。

  三年级数学课堂上,教师成佳萌正在讲授图形分类。只见她以薛家寨革命旧址的照片做例子,让学生在认识图形的同时,进一步了解革命历史。

  成佳萌说:“学校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内容,爱国主义教育就这样融入了各个学科和各门课程,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近年来,在各级各类学校共同努力下,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显著成效,教育内容不断丰富、教育载体不断创新、教育效果不断增强,爱国主义已成为全体中国人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校园里,“强国有我”誓言铮铮,“复兴栋梁”茁壮成长,爱国主义精神有机融入学校德育、语文、历史、地理、体育、艺术等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编写、考核评价;校园外,缅怀祭扫、升国旗仪式、特色研学项目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以生动活泼的面貌赢得了广大青少年喜爱。

  “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又一个重大成果。”在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邢云文看来,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范,有利于更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法治方式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比如,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提出,‘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其中核心任务之一就是要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大中小学思政教育全过程。”邢云文说,学校思政课要遵循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各学段,形成层层递进的爱国主义教育体系:让爱国主义的种子在少年儿童心灵深处生根发芽;在中学生心中厚植家国情怀,积淀对祖国的深厚情感;让大学生树立理性爱国意识,以行动报效祖国。

  放眼全国,中小学积极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和途径,针对性和系统性不断增强,亲和力和感染力与日俱增,爱国主义教育越来越生动;职业院校里,青年学生怀揣技能报国心,把生产一线作为苦练本领、成就梦想的广阔天地;高等院校紧抓青年大学生“拔节孕穗”关键时期,以思政课教学改革为重点,引导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庆杰认为,这既要注重因材施教,又要注重有机衔接,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体系,让所有课程都流淌着爱国主义“血液”,汇聚各学科爱国主义教育的强大合力。

  身临其境,拓宽爱国主义大课堂

  “风景佳绝,岳麓清华;追忆先烈,攘寇固邦;景忠八秩,薪火相传……”9月3日,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抗战阵亡将士纪念塔下,教师葛徐栋带领新生集体宣誓。

  “每一个和抗战或革命烈士相关的日子,学校都会举行纪念活动。中小学校新生开学典礼通常是在9月1日,而我们中学却是9月3日。”他说:“当天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在这一天举办开学典礼,就是告诉大家要学习抗日先烈不怕牺牲的精神。”

  “看到学生们眼里有光、心中有家国,让我们更加牢记教育者的初心。”葛徐栋说,野寨中学今年762名毕业生中,有133名学子报考了军校,其中20名学生考取了军校、穿上了军装。

  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武汉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黄雄义认为,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设计了一系列具体举措,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和着力重点。

  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一方面,各级各类学校充分挖掘本校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各类主题活动,让爱国主义与专业知识发生“化学反应”,激发学生们的爱国心、强国志;另一方面,建优机制汇集社会资源,打造“行走的课堂”,引导学生把报国行自觉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渡江战役纪念馆、光复门、多寿楼……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孙晨光以骑行方式带领学生开启红色初心之旅,让他们在骑行中接受红色文化的熏陶。

  河海大学发挥水利学科优势,组建百余支专项实践团队,赴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浙东引水工程等地开展调查研究,引导广大学生树牢水利报国志向。

  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庄文城看来,更好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相关要求,把学生带出“小”课堂、走进“大”课堂只是第一步,关键要把“大”课堂中的道理讲深、讲透、讲活,引导学生在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的对比中,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在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中,感知“中国速度”、弄懂“中国奇迹”、汇聚“中国力量”。

  家校携手,言传身教涵养爱国情

  画一幅爱国画、唱一首爱国歌、吃一碗国庆面……今年国庆节前夕,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开展的“我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活动,吸引了20多组亲子家庭前来打卡。

  “这是我第一次吃国庆面,我祝祖国繁荣昌盛。”“祝福祖国国泰民安!”一个个稚嫩的声音传来。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认为,爱国主义教育并不只是学校的事情,爱国主义教育法对于学校和家长的教育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

  “作为父母和家长,应该把美好的道德观念从小传递给孩子,帮助他们塑造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她说。

  古人说,“爱子,教之以义方”。在郑宁看来,落实好爱国主义教育法相关规定,学校可以举办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的爱国主义系列活动,引导家长将爱国主义融入家庭教育;同时,家长应在言传身教中引导孩子培养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用家风的力量唤醒孩子心中的爱,激励他们争做新时代好少年。

  来自河北廊坊的家长柳晓春直言:“家长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产生深远影响。现在,我们会有意识地选择一些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的活动,比如红色研学、游览山川,让孩子觉得既有意思又有意义。”

  邢云文建议,应结合当代青少年接受习惯,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方法,加强网上爱国主义教育空间建设;继续完善爱国主义教育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