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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公安院校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高中)

发布时间:2012-11-27  发布者:admin

 五华区招生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教育厅和市公安局《关于做好我省2007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2007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及

精神通知你们,请帮助转达到考生和家长,共同做好我区2007年公安院校考生的报名和政审工作。

   一、招生计划与执行方式

    2007年各类公安警察院校在我省招生总数为1009人。其中,公安部属院校185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80人,省内院校744人(生源计划表附后)。

    公安部属各院校及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全省范围内择优录取;云南警官学院公安类本科定向昆明地区招生计划为80名,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0%;昆明医学院法医专业定向在我市招录3名男生,1名女生;云南警官学院公安类专科今年只定向东川招生。

    二、招生条件与报考办法

     (一)招生条件

    1、部属院校

    公安部所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及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招生条件按公安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海警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军检工作,除身高标准继续按男生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执行外,其他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招收往届生,考生年龄不得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需面试、政审、军检合格。

    2、省内院校

    云南警官学院公安类各专业、昆明医学院法医专业招生,身体条件、政治条件、年龄条件及体能测试办法按"公政{2006}14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办法

    凡五华区户口,要填报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医学院法医专业、公安部属各院校及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高考结束后持本人户口册、身份证、半寸相片2张到

五华分局政治部(西华路32号,咨询电话:4107205)报名,并填写《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初选政审表》。

    报考公安部属各院校及南京森林高等专科学校和昆明医学院法医专业的考生,通过分局和市局的初选、面视、政审和体能测试,合格且达到最底录取线再参加由省公安厅组

织的面视和体能测试复检(军检)。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报名、初选阶段(6月15日至27日)

    五华区考生的具体报名时间为:6月18日至22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考生在报名的同时,要求填写《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初选政审表》,参加分局政治部组织的初选。在初选时,考生是否合格当面就告之考生,要提醒初选合格考生到招办填报志愿。初选结束后,将初选合格与不合格考生信息录入2007年公安招生信息数据库中的考生初选信息表"中,于6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市局政治部教育处。考生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初选政审表》暂不政审,待市局面视、体能测试结束后,再对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2、面视、体能测试阶段(7月1日至7月4日)

    经分县(市)局公安机关初选合格并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由市局政治部会同招生院校于7月1日至7月4日,组织考生分批集中在昆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统一面试、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部属各院校及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昆明医学院法医专业的考生,经市局面视、体能测试合格并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省公安厅招办的通知,统一集中到昆明参加由省公安厅和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复检(军检)。

    3、政审和整理考生信息阶段(7月5日至7月8日)

    经市局面视、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由各分县(市)局进行政审。政审表于7月8日前报市局政治部教育处。

    特此通知。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政治部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来源:师大附中高新一中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