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 > 教学管理 > 规章制度 >

图书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3-31  发布者:admin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摆放整齐。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图书管理员职责

一、 图书管理员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 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制定和执行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三、 做好师生的图书出借和阅读工作,经常研究师生的学习借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在陶冶学生思想品德和增强学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方面的作用。

四、 有计划,有原则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及时添购新书籍,书柜,,保证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

五、  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

六、 经常宣传新书内容配合教研组,团队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做好书刊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出借和阅览。

七、 爱护图书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清,经常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和资料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

八、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九、对师生做好爱护图书和遵守阅览室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培养一支学生管理图书的服务队伍。

                                                                                       

图书室阅览管理制度

一、 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 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 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 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 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 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 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九、 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五下午550—650分。

下一篇:没有了